“苏州古城保护四十年——高品质古城保护更新再出发”

人气:776时间:2022-06来源: 【苏州的士票】

 6月1日下午,由亚太世遗中心古建筑保护联盟、苏州世界遗产与古建筑保护研究会主办,吴都智库协办的“高品质古城保护更新再出发”文化沙龙活动在双塔影园举行。

  

  出席本次文化沙龙的有程华国、翟晓声、汪长根、王金兴、邱晓翔、相秉军、衣学领、徐刚毅、史建华、周建中、周苏宁等有关领导和专家。

  

  今年是苏州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0周年,也是姑苏区、保护区成立10周年。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古城保护更新作出的决策部署密集,强调更大力度、更大范围、更高水平谋划此项工作。过去的五年中,保护区、姑苏区相继出台了《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苏州古城墙保护条例》,片区规划师制度创新推出,分区规划暨城市更新规划(2020-2035)成果形成,构建起古城规划的“四梁八柱”,也确立了古城“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打造城市更新示范区域”的城市更新思路。

  

  与会认为,苏州古城在全国乃至在全球具有唯一性与独特性。保护与更新应当充分重视这个优势,发挥这个优势,要系统谋划争取国家层面对“示范区”的政策支持体系,构建和充分发挥有利于保护更新古城的新体制、新机制。

  

  与会认为,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古城保护成绩有目共睹,许多经验和成功实践走在全国前列,姑苏区、保护区成立后,做了大量工作,功不可没;但不如人意的地方还比较多。机构重叠、责权利不配套、内部缺乏竞争力、效率不高的情况还比较明显,一些重大项目,如虎丘综合整治、桃花坞片区,以及一些旧街坊和老新村整治改造久拖不决等等,影响了人们对保护更新的信心。

  

  与会建议,应当建立由权威人士担任的高层次的古城保护更新决策咨询体系和新型智库。该智库的成员,尤其是带头人一定要由热爱苏州,熟悉苏州,具有较高影响力和话语权的领导或专家担任,使合理化建议能有效顺畅地进入科学决策程序,落到实处。

  

  与会建议,要加大经济发展反哺城市保护和功能更新提升的力度,进一步优化古城的功能。强化古城与现代城市整体性、系统性、兼容性,要形成一批地标性项目,凸显名城的品牌影响力。

  

  与会认为,城市总体规划界定的19.2平方公里历史城区是重中之重,对54个街坊历史街区,要进行网格化保护监管,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要按照“一区一策,一区多策”的方针,精细化要求,实施全方位微更新保护,有效利用。

  

  吴都智库认为,要改变古城“不动”“不拆”就是保护与更新最好方式的传统观念。结构风貌“不能动”,老宅内的居住密度则应当改变。要通过必要的修缮和拆建,大幅提高传统民居成套率,促进古城适宜人居,形成古城“活”保护。保护修复文化遗存,改造提升历史街区,做强古城文旅产业。保留并丰富古城内优质的教育、文化和医疗资源,为古城居民提供最优公共服务。不断强化古城服务功能,以古城服务功能重塑为路径,提升古城职住品质,吸引高层次人才聚集,促进高端服务业发展,引导古城人口结构优化和职住分离趋势缓解。以人口结构优化和职住分离解决为基础,积极规划新建停车场,推行停车资源共享,推进停车差别化管理,促进古城交通改善,实现古城人与自然充分和谐,重现“姑苏繁华图”。

  

  在具体策略上,要重视对古建老宅的更新利用。姑苏名人灿若繁星,名人故(旧)居里积累下来的文化气息是人文精神的传承,是历史馈赠的宝贵财富,也是古城的闪亮标识。据初步统计,保护区、姑苏区现存名人故(旧)居100余处,涉及各类名人百余人。但由于客观原因,名人故(旧)居的认定缺乏统一标准,部分名人故(旧)居保护标志缺失,文化联动效应有待加强。随着《保护区、姑苏区名人故(旧)居认定实施意见(试行)》正式出台,古城内名人故(旧)居有了统一的“身份”认定标准。可以以名人故(旧)居保护利用工作为切入点,要积极探索,创新做法,形成名人故(旧)居制度研究、修缮保护、三维建模、文化展陈、宣传推广的“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要创新开展居住类名人故居数字化保护,针对体量较大、历史价值较高且居住密集的名人故(旧)居开展空间信息采集,实现毫米级测绘精度目标;多渠道挖掘寻访名人文脉,延续历史名人记忆。要加强对全区范围内的保护对象全面普查,持续发布如《古建老宅活化利用白皮书》《古建老宅活化利用蓝皮书》等报告,启动落实“古城细胞解剖工程”,深入挖掘蕴含在古建筑中的历史遗存和文化底蕴,不断探索古建老宅活化利用新模式。